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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所需材料

护照

原件及首尾页复印件

1. 护照在归国后至少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

2. 护照至少留有连续2页的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3. 2012年5月15日前办理的旧护照,护照末页需本人中文签名(不要用铅笔签名)。

4. 如有旧护照,则一并提供原件;如旧护照遗失,提供遗失证明;(注明护照号,是否有签证记录和拒签记录)。

5. 护照不能出现污损、破损等情况。

户口本

复印件及翻译件

1. 提供户口本原件及整本复印件及翻译件(从第一页印到第一张空白页)。

2. 需包含户口本上所有成员页(包括迁出、注销页)。

3. 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结婚证或离婚证

复印件

1.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 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民事调解书。

3. 证件丢失者需在派出所/民政局开具相关证明。

个人资料表
 

原件

1. 填写真实完整的个人资料表一份并本人亲笔签字。确保联系电话真实有效、保持畅通便于领馆联系。

资金证明

原件

(可提供父母名下的资产,请提供父母的在职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以及体现一家三口关系的户口簿复印件、出生证复印件或亲属关系公证书)

1. 银行卡对账单:银行出具的近六个月的有进出账记录的工资卡对账单原件、银行卡对账单原件或或存折复印件,对账单上须能显示持卡人姓名及卡号,须有银行盖章。(切勿在最后突然存入大额款项,存款余额越多越好)。

2. 存款证明:银行出具的本人名下至少3万元(建议5万元以上)的存款证明原件,建议冻结4个月。

在职证明
 

英文原件

1. 有准确单位地址、电话的抬头信纸上打印的在职证明,加盖公司公章或人事章并有负责人签名和职务(如申请人本人是负责人,请公司其他高管签名,不可以自己签名)。

2.
在职证明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在公司的职务、月薪,在现在工作单位工作时间、此行目的、行程日期、准假天数、说明谁承担费用并保证其遵守当地法律以及按时返回中国,公司保证申请人回国后保留其职务(具体内容和格式详见样本)。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盖章复印件

1. 企业单位员工,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必须有近一年内的年检章。

2.
非企业单位员工,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退休证

复印件及翻译件

1. 如未办理,用原单位出具的正规的英文退休证明代替,领导签字盖公章。

2.
如遗失,提供遗失说明。

在读证明

原件

1. 英文在校证明。班主任或其他老师签名或盖本人私章,并盖学校(公章)或(教务处章),按模版提供.(用抬头纸打印,抬头包括学校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

2.
申请人学生证/学生卡。

3.
准假证明。准假证明使用学校正规抬头纸打印,内容全部为英文,并加盖学校公章。内容需包括:学生姓名、学生所在系或班级、具体的旅游起止时间并需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邮箱;学校名称、地址、传真和联系电话;学校领导的姓名和职位并请领导签字。

出生证

复印件

1. 涵盖申请人名字及父母信息

关系证明

原件

1. 若与父母同行,须提供体现关系的户口本复印件(如果户口本无法体现一家三口关系,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出生证或子女证)。

2.
若只与父母一方出行,须提供体现关系的户口本复印件、父母不同行一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不同行一方的同意书(如果户口本无法体现一家三口关系,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出生证或子女证)。

3.
若父母双方均不出行,须提供供体现关系的户口本复印件、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父母双方的委托书(如果户口本无法体现一家三口关系,可以用出生证复印件或亲属关系公证书代替);并提供父母经济同意书。

4. 18
岁以下儿童须出具出国担保书,父母双方签字。

经济来源说明

原件

1. 提供申请人的经济来源证明。(如本人名下近半年的银行卡对账单,租房合同、股票收入等,收入金额需与证明文件一致)。

2.
如没有资金能力,出资人为关系人,需另外提供: a. 出资人出具的经济来源英文说明信并亲笔签名(写明对账单每月资金来源)。
b.
出资人的收入证明原件(如近6个月工资卡对帐单等)。
c.
如已婚提供配偶的英文在职证明,需公司领导签字并盖公章。
d.
能体现关系的结婚证复印件、户口本整本复印件、出生证明复印件、或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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